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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信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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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长信箱受理范围及写信须知
一、县长信箱受理范围
1、对社会生活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需县政府解决的意见和建议; 2、对我县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、市政建设、城市管理、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 3、对县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、办事程序、政策法规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咨询、意见和建议; 4、对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;
说明: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对党委、人大常委会、政协、部队、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意见、批评和建议及信访范畴的问题不属受理范围。 二、写信人须知事项
1、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,如实反映情况,用语文明、友善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否则视为无效信件予以删除。 2、来信内容要简明扼要,说清事实,一信一事。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,符合一般文书规范。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,仅保留一封有效信件,多余信件将予以删除。
--我要写信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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